Java系列问题(三)

xiaoxiao2021-02-28  92

1.继承  《Effective Java》中说慎用继承,优先采用组合。但是继承作为Java语言特性之一,为了解决代码重复使用与实现多态而产生。   当确实存在多个类存在共同属性时,还是有必要抽离出一个父类,然后子类继承父类共同属性,父类属性均为private属性,子类不能直接存取,而必须通过父类中的get/set注入器与访问器来存取值,这样子类也就继承了父类的private属性,同时也避免了破坏Java封装性的特点。

2.访问权限 java中访问符权限:

3.子类重写父类方法  子类重写父类中的方法时,其访问权限一定是不小于父类中该方法的访问权限的,不然会出现编译错误。当实际类型是子类,编译类型是父类,在执行时,若子类的访问权限缩小就会存在问题。

4.static成员   static成员是类所有,所以不存在继承与多态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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