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保费:核算保险公司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取但尚未收到的保险费。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公司发生的应收保费及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保费又收回的金额,贷方登记收回的应收保费及确认为坏账而冲销的应收保费,余额在借方,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保险费。本科目应该按照投保人设置明细账。
预收保费:核算公司在保险合同成立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前向投保人预收的保险费。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预收的保费,借方登记保险责任生效保费收入实现时结转保费收入的金额,余额在贷方,反映公司向投保人预收的保险费。该科目应按照投保人设置明细账。
保费收入:核算公司确认的保费收入。保险业务以储金利息收入作为保费收入,也在该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损益类(收入)科目,其贷方登记本期实现的保费收入和保险业务储金利息实现的利息收入,借方登记发生退保费和续保时的折扣和无赔款优待以及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的数额,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该科目应按照保险合同和险种设置明细账。
保户质押贷款:核算人寿保险公司按规定对保户提供的质押贷款。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发生保户质押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每期收到保户质押贷款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收回保户质押贷款本息,按本息合计,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本金数,贷记本科目,按利息数,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应付赔付款:核算理赔结案尚未支付的赔付款或公司应该支付的赔付支出。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尚未支付的赔付款,借方登记已支付的赔付款。余额在贷方,反映公司的的应付未付款项。
退保金:核算公司在发生退保时向投保人支付的金额。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应按寿险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赔付支出:核算公司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包括赔款支出、满期给付、年金给付、死伤医疗给付等。该科目属于损益类(费用)科目,其借方登记赔款支出、理赔勘察费,贷方登记代位追偿款和损余物资的冲减额。该科目应按照保险合同和险种设置明细账。
佣金支出:核算公司手续费、佣金等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等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应付佣金:同应付赔付款性质相似,单独用于尚未支付的佣金的核算。
首期预收: 预收时,客户交钱到保险公司,但是保单尚未生效,这笔保费对公司来讲属于负债,这里使用负债类的科目预收保费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保费 实收: 实收时,保单生效,客户缴纳的预收保费转化为保费收入(损益类科目收入类型) 借:预收保费 贷:保费收入 续期保费计提: 续期保费计提时,需要将要收取的保费按照资产先做账,预估收入,这里使用应收保费科目 借:应收保费 贷:保费收入 续期实收: 借:银行存款 贷:保费收入注:默认续期保费计提凭证全量反冲 保户质押贷款:
保户质押贷款即保险公司对保户的质押贷款,保险公司是债权人,所以属于保险公司的资产。
借:保户质押贷款 贷:银行存款 客户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保户质押贷款 契撤:
契撤是常说的犹豫期退保,在犹豫期退保时,借方记保费收入;过了犹豫期退保时,借方记退保金。 借:保费收入 贷:银行存款 其中可能会挂应付,分录多一步,挂应付适用于所有的付款操作挂应付时: 借:保费收入 贷:应付赔付款 实付时: 借:应付赔付款 贷:银行存款 退保: 借:退保金 贷:银行存款 理赔: 借:理赔支出 贷:银行存款 理赔款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理赔支持 给业务员发佣时: 借:佣金支出 贷:银行存款 考虑到挂应付 借:佣金支出 贷:应付佣金 借:应付佣金 贷:银行存款 未生效契撤:
未生效契撤发生在预收和实收之间,这时投保人缴纳的费用是预收保费,故这里借方记预收保费,冲掉预收时贷方的预收保费。 借:预收保费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