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是一门弱类型语言,所以同一需求不同的人编写出来的程序会有较大差别,比如声明一个函数竟然有三种写法
function foo(a,b){return a+b}
var foo=function(a,b){return a+b}
var foo=new Function('a','b','return a+b')
最近阅读了张容铭写的《JavaScript设计模式》一书,书中介绍了JavaScript各种设计模式,书的内容不错,但描述较为繁琐,不适合小白程序员和初学者阅读。
在这里我将书中所写内容做了整理归纳,用一些带有大量注释的小demo案例和少量文字来复述书中的内容,也作为学习本书的一个总结。
我会利用空余时间每周更新两篇以上文章,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