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类含有抽象方法,则这个类也必须用abstact修饰,被abstract修饰的类称为抽象类。
抽象类中可包含非抽象的方法。
1.抽象的作用?
抽象类就是为了继承而存在的,如果定义了抽象类而不去继承它,则你不能用它来做任何事,没有任何意义。
且抽象类中可以不含抽象方法(类中所有方法未用abstract修饰),没有了抽象方法与继承也就没什么区别了。
当某些方法在父类去实现没有任何意义时,就引入抽象的概念,只须定义不含方法体的abstract修饰的方法。如Employee和Student都是继承自抽象类Person,Person类有userName域变量和getDescription方法。Person类除了userName外,对子类一无所知,getDescription可以返回一个空字符串,但是有个更好的方法是在getDescription方法前加abstract关键字,这样父类Person就完全不需要实现getDescription方法了。
public abstract String getDescription();2.抽象类和普通类的区别
1) 抽象方法必须为public或者protected(因为如果为private,则不能被子类继承,子类便无法实现该方法),缺省情况下默认为public。抽象类和抽象类的继承类只能用public修饰,默认为public。
2)抽象类不能用来创建对象
3)如果一个类继承自一个抽象类,则子类必须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如果子类不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则子类也必须定义为抽象类。
1.接口可以含有变量和方法,接口中的变量隐式地被指定为public static final修饰的变量(并且只能是被public static final修饰的变量);方法被隐式指定为public abstract,至于abstract、static和default三者只能出现其中一个。
jdk1.8增加了static和default属性,可查看:https://blog.csdn.net/ghy1874/article/details/52100518
接口中的所有方法都是抽象方法,不涉及具体的方法实现;且一般不在接口中定义变量。
要让一个类遵循某组特定的接口需要使用implements关键字,具体格式如下:
class ClassName implements Interface1,Interface2,[....]{ }可以看出,允许一个类遵循多个特定的接口。如果一个非抽象类遵循了某个接口,就必须实现该接口中的所有方法。对于遵循某个接口的抽象类,可以不实现该接口中的抽象方法。1.语法层面上的区别
1) 抽象类的成员变量可以是各种类型,而接口只能由public static final修饰;
2) 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JAVA的单继承),却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3) 抽象类可以提供成员方法的实现细节,而接口中只能存在public abstract 方法;
4) 接口中不能含有静态代码块以及静态方法,而抽象类可以有静态代码块和静态方法;
JDK1.8之后,第3、4两点则不再可靠。(还没具体去看内容,上图的例子显示可以用static修饰)
2.设计层面上的区别
1)抽象类是对一种事物的抽象,即对类抽象,而接口是对行为的抽象。抽象类是对整个类整体进行抽象,包括属性、行为,但是接口却是对类局部(行为)进行抽象。
举个简单的例子,飞机和鸟是不同类的事物,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性,就是都会飞。那么在设计的时候,可以将飞机设计为一个类Airplane,将鸟设计为一个类Bird,但是不能将飞行这个特性也设计为类,因此它只是一个行为特性,并不是对一类事物的抽象描述。此时可以将 飞行 设计为一个接口Fly,包含方法fly( ),然后Airplane和Bird分别根据自己的需要实现Fly这个接口。然后至于有不同种类的飞机,比如战斗机、民用飞机等直接继承Airplane即可,对于鸟也是类似的,不同种类的鸟直接继承Bird类即可。从这里可以看出,继承是一个 "is-a"的关系,而 接口 实现则是 "has-a"的关系。如果一个类继承了某个抽象类,则子类必定是抽象类的种类,而接口实现则是有没有、具备不具备的关系,比如鸟是否能飞(或者是否具备飞行这个特点),能飞行则可以实现这个接口,不能飞行就不实现这个接口。
2)设计层面不同,抽象类作为很多子类的父类,它是一种模板式设计。而接口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是一种辐射式设计。
什么是模板式设计?最简单例子,大家都用过ppt里面的模板,如果用模板A设计了ppt B和ppt C,ppt B和ppt C公共的部分就是模板A了,如果它们的公共部分需要改动,则只需要改动模板A就可以了,不需要重新对ppt B和ppt C进行改动。而辐射式设计,比如某个电梯都装了某种报警器,一旦要更新报警器,就必须全部更新。也就是说对于抽象类,如果需要添加新的方法,可以直接在抽象类中添加具体的实现,子类可以不进行变更;而对于接口则不行,如果接口进行了变更,则所有实现这个接口的类都必须进行相应的改动。
下面看一个网上流传最广泛的例子:门和警报的例子:门都有open( )和close( )两个动作,此时我们可以定义通过抽象类和接口来定义这个抽象概念:
abstract class Door { public abstract void open(); public abstract void close(); }或者
interface Door { public abstract void open(); public abstract void close(); }但是现在如果我们需要门具有报警alarm( )的功能,那么该如何实现?下面提供两种思路: 1)将这三个功能都放在抽象类里面,但是这样一来所有继承于这个抽象类的子类都具备了报警功能,但是有的门并不一定具备报警功能; 2)将这三个功能都放在接口里面,需要用到报警功能的类就需要实现这个接口中的open( )和close( ),也许这个类根本就不具备open( )和close( )这两个功能,比如火灾报警器。从这里可以看出, Door的open() 、close()和alarm()根本就属于两个不同范畴内的行为,open()和close()属于门本身固有的行为特性,而alarm()属于延伸的附加行为。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单独将报警设计为一个接口,包含alarm()行为,Door设计为单独的一个抽象类,包含open和close两种行为。再设计一个报警门继承Door类和实现Alarm接口。
interface Alram { void alarm(); } abstract class Door { void open(); void close(); } 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implements Alarm { void oepn() { //.... } void close() { //.... } void alarm() { //.... } }参考资料:
http://blog.csdn.net/chenssy/article/details/12858267
http://dev.yesky.com/436/7581936.shtml
http://blog.csdn.net/xw13106209/article/details/6923556
http://android.blog.51cto.com/268543/385282/
http://peiquan.blog.51cto.com/7518552/1271610
参考:海子博客园 深入理解Java的接口和抽象类